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11:38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发改〔2022124

 

 

各科室、直属单位: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21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

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956号)、《莆田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司〔202071号),结合我委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发展改革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确保我市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通过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全程记载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对执法全过程实行可回溯管理,将法制审核覆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行政执法责任科室(直属单位)要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我委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事前、事中及事后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行政执法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应当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可根据执法需要,适时配备音像记录设施、设备,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场所、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各行政执法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在作出有关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及时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委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培训宣传。三项制度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行政审批人员等认真学习三项制度,确保其熟练掌握相关要求。同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鼓励探索创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对成熟的方面要规范完善,相对薄弱的环节要健全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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