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 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19:37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发改〔2021108

 

荔城区、秀屿区发改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高铁新城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34号),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就针对高铁新城片区实行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告知承诺制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在高铁新城片区,市、区发改部门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包含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

实行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告知承诺制,遵循谁申请、谁承诺、谁兑现、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在申请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审批时,由发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项目业主在提供项目法定前置材料的情况下,为了缩短时间,可选择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发改部门可先行办理有关规范性批文。

二、办理流程

项目审批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项目业主申请告知承诺制流程如下:

项目业主在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并完成前置规划、用地(海)审批等法定手续的前提下,有关文本需要修改,可向发改部门审批窗口提交书面承诺,发改部门审批窗口先行出具规范性批文。项目业主应对下列内容作出承诺: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项目内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

2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3对于尚未符合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能够在承诺期限内按照法定形式和标准予以修改完善;其余材料能够在承诺期限内补齐。

4项目业主对违反告知承诺书的行为或超越审批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项目规范性批文,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并接受信用惩戒。

告知承诺书经发改部门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与项目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发改部门和项目业主各保存一份。若项目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当场盖章的,可先提交项目主要材料,告知承诺书加盖公章后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发改部门。

实行棚户区改造类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项目业主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发改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审批。

三、事中事后监管

(一)项目业主在承诺期限内,需按照发改部门意见、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及时补齐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最长为1个月,从项目业主作出承诺之日起算。承诺期限截止前5个工作日,发改部门将书面提醒项目业主。

(二)项目业主在承诺期限内,未补齐申报材料的;未按要求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的;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改部门将予以书面撤销规范性批文,并抄送相关部门。

(三)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虚假承诺被撤销规范性批文的项目业主,纳入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名单,在信用莆田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对于纳入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名单的项目业主,不得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规范性批文。若已整改到位并在1年内未再次发生失信情况的,移出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名单。

四、本通知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莆田市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承诺书(样本)

      2承诺期限告知函(样本)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4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莆田市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承诺书(样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

我单位拟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经审慎核查后,自愿申请对该项目审批实行如下承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向贵单位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二、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且已完成项目选址(文号***)、用地(海)(文号***)审批手续。

    三、本单位承诺在***日前,按照发改部门意见评审意见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修改完善,并补齐申报材料。

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项目规范性批文,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并接受信用惩戒。

特此承诺。

 

承诺项目业主:(加盖公章)           受理部门:(加盖公章)

 

项目申请人:(签名)                 经办人员:(签名)

                                     

附件2

 

承诺期限告知函(样本)

 

***

    你单位于***日向我委申请对***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并承诺在***日前,按照我委(局)意见、评审意见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修改完善以及补齐申报材料。

现承诺期限将至请你单位抓紧完成相关材料修补工作。逾期,我委(局)将撤销该项目规范性批文,并将你单位纳入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名单,在信用莆田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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