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17:34信息来源: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田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莆田标准2023》)贯彻落实《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要求,立足我市实际,以财力可保障、发展可持续为前提,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部署,以及近年来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推出了新的服务项目、提高了服务标准、扩大了服务对象和内容的实际情况,启动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工作,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进行修订,联合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2024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有必要制定出台《莆田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二、目标任务

  《莆田标准2023》明确了现阶段我市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并积极引导各县(区、管委会)更加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建立健全城乡民生保障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工作进展

  《莆田标准2023》已于2024年8月20日印发,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范围期限

  《莆田标准2023》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包括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管委会和北岸管委会,有效期暂定为两年(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与上级的规定同步动态调整。

  五、主要内容

  《莆田标准2023》根据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等实际情况,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范标准基础上,力求体现地方特色。《莆田标准2023》共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个方面、22大类、82个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均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其中,服务对象是指各项目所面向的受众人群,服务内容是政府必须提供、群众能够依法享有的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标准是指各项服务目前的保障水平、覆盖范围、实现程度等,支出责任是指各项目的筹资主体及承担责任,牵头负责单位是指市级层面的主要负责单位。

  联系方式:市发改委  林建家  0594-22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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