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11:37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点击数: 字号: T | T

 

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局):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项目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莆委办发电〔202016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项目前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发改〔201870号)和《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春节期间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早复工的通知》(莆发改〔202126号)文件,现下达2021年市本级项目前期经费762.7万元,其中:市直有关单位234.7万元、仙游县120万元、荔城区50万元、城厢区90万元、涵江区93万元、秀屿区150万、北岸25万元(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五个一批综合考评奖励和鼓励春节期间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早复工奖励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1年市本级项目前期经费补助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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