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莆田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我委拟向社会公开征集编制单位,规划编制资金预算为30万元以内。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要求
(一)规划理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路径,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炼总结莆田市“人水和谐”木兰溪治理的生动实践,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生动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莆田生态样板。
(二)规划目标。到2025年,莆田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绿色生产和消费协调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水系水质优良比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森林覆盖率等方面指标达到省生态文明规划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规划内容。主要阐述2021-2025年莆田市生态文明建设方向,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确定我市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突出我市特色和优势。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1、复函机构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2、复函机构应是具有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
3、复函机构要提供本机构的资质水准、研究经验、团队组成等相关资质经验能力证明,及规划编写思路、基本框架、报价等六项内容。
4、相关资料请提交至公告邮箱,提交时限为: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逾期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评标情况
1、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评标专题会议,选择价格优惠、主题鲜明、设计合理、符合要求的规划编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2、确定规划委托编制单位后,结果将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书面通知中标单位。
联系方式: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科
联系人:陈筱榆 卢晓荔
联系电话:0594-2281672 135-9987-8211
电子邮箱:ptfgst@163.com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