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一把手亲自抓”,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法治建设,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为根本,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委内坚持党组中心学法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根本大法、前沿法规。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普及国家根本大法以及法律法规。根据发改工作需求,邀请专业法律专家开办专门讲座,如举办“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宪法意识”宪法普法讲座活动等等。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印发《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统一市、县(区)审批事项名称和法律依据,明确审批事项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等,推进权责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化管理,确保市、县(区)线上线下办事标准规范统一。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对标先进地区,动态调整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承诺时限、申请材料,提速增效,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招标、撤销事项承诺时限由省发改委确定的4天提速至3天;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可以由政府机构内部证照调阅可以获得的,已全部取消列入申请材料,减少事项申请材料近28%。二是执行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准入管理,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导。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等有关手续;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三是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在高铁新城积极推行区域评估,由市城投集团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在高铁新城片区整体范围内开展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在部分范围内开展区域地质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成果供落户该区域的所有项目免费共享。实行区域评估将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时间长、次数多等问题,尤其缩短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营造高效的营商环境,全力推进高铁新城片区项目建设。四是推行棚改告知承诺。出台《关于实行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按照“业主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原则,针对高铁新城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业主在提供项目法定前置材料的情况下,可选择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先行办理有关规范性批文,并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通过采用事前承诺,简化审批流程,不断激发营商活力;严格执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为监管,做到宽进严管,维护营商秩序;建立诚信档案,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形成诚信守约的良好营商氛围。五是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印发《投资项目咨询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管理实施意见》,通过发改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评审机构三方评价、一事一评方式,对中介机构服务的办理时限、责任义务、动态评价引入评分机制,力求建立起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项目咨询中介机构管理体系。通过对服务事项评价、公布优秀评价及不良评价的信用激励处罚机制等措施为我市中介服务提供积极引导,为业主选择中介服务提供参考,为中介服务机构争创优先提供良好氛围。六是保障疫时审批服务。协助委出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复工的通知》,实行绿色通道审批。项目相关审批部门要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推广“自己批,网上办”审批服务模式,通过全程网办、“双向免费邮寄”等方式,实现办事“一趟不用跑”。开启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殊项目”告知承诺制,对涉及应急医疗救助设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等领域的重点投资项目,以及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项目一律“绿灯”。建设单位暂时难以提供的审批所需材料,在满足法定前置条件和建设单位承诺限期补齐的前提下,各审批部门要给予“容缺”审批。同时,开启专家远程评审模式,做到“零见面、无接触”,确保特殊时期审批服务不断档。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我委按照“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均应公开”的原则,对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运行的核心环节实行全程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经常性工作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阶段性工作实现季度公开,并认真建好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手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公开的内容都及时归档,统一保管,保存备查。
(四)强化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资格才上岗”,委内己完成对全委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清理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经重新整合,我委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总数62人,其中,持有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人数47人,持有国务院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人数35人。2021年,全委共有30人报考执法证综合考试。二是借助外脑专家力量。“专家顾问护航”,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我委己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建立常年合作协议,组织法律顾问律师积极参与本委行政应诉案件代理、重点立法起草、重大采购合同审核、行政执法程序、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研究和普法宣传等。适时邀请法律专家集中论证深化改革、政策制定等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切实防范法律、舆情风险。
(五)其他方面
一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相关文件;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二是全领域法治宣传,营造学法用法氛围。“谁执法谁普法”,抓好重点行业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行业特色。结合发改工作优势,我委牵头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活动,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特点,开展以《招标投标法》、《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为特色的普法工作。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