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19〕366号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路舟任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能源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泓江任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拱武任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林路舟的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泓江的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拱武的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科员职级。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8日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