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税性(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
2016年市发改委一般基本户等银行存款非税性(利息)收入24673.36元及风电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44247.33元未上缴财政。
三、未按规定进行财政资金结余结转清理
1.市发改委结余2014年及以前的省级预算内资金、项目前期经费、省级重点项目检查费等省级财政性资金480838.01元。
2.市LNG筹建办结余2015年度以前的市本级财政专项经费354332.29元。
3.市LNG筹建办会计核算“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2009年莆田燃气电厂拨付我办排涝工程补助余款300000元,结转至今。
四、市LNG筹建办捐赠擢英中学校庆10000元,不符合有关规定。
五、市LNG筹建办部份项目未按规定编报预算草案,导致财政存量资金闲置和预算执行率偏低
市LNG筹建办在历年有结转结余资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初上报预算400000元,于2016年11月追加预算拨款100000元,当年预算支出270658.42元,预算执行率为54.13%,预算执行率偏低。
六、部份“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市发改委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445697.42元,超出预算数(350000元)的27%。
七、部分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开支控制不严格
1.2016年市发改列支粮食局购茶叶费用、司机安全奖、司机洗车包干费,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市发改委已于2017年3月31日(审计期间)收回购买茶叶款等共11900元。
2.2016年1月5-6日,苏州绿地土壤修复科技有限公司来我市了解并探讨我市现有的污泥处理工艺,并与我市相关部门就环境保护项目投资进行洽谈,由市发改委安排商务接待3餐,属多餐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