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率偏低。市发改委2013年,可动用项目资金900万元,实际只拨付了3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2%;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延伸市LNG筹建办,在历年有结转结余资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初上报预算40万元,并于2016年11月追加预算10万元,当年预算支出27.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13%,导致财政存量资金闲置和预算执行率偏低。
二、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方面
1.项目前期业务经费和管理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管理经费支出比例较大。
2.挤占项目经费购买车辆。2013年购买两台新车,其中一台费用从市项目前期经费中列支。
3.未按规定对市级项目前期经费进行考核、验收和监督、定性评审。2013年至2015年所有项目均未组成市级前期评审小组,未对项目责任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所有项目未报送分析报告书,均未定性评审。
三、其他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单位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清理。
2.部分非税性(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2016年市发改委一般基本户等银行存款非税性(利息)收入24673.36元及风电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44247.33元未上缴财政。
3.未按规定进行财政资金结余结转清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结余2014年底前的省级预算内资金、项目前期经费、省级重点项目检查费等省级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48.08万元。
4.项目资金结余长期挂账,未清理上缴。市发改委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莆田燃气电厂前期费用结余35.9万元和省拨专户并入的北洋供水工程周转金19万元,财政资金结余合计54.9万元长期挂账。
四、 部份“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1.市发改委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445697.42元,超出预算数(350000元)的27%。
1.2016年市发改列支粮食局购茶叶费用、司机安全奖、司机洗车包干费,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市发改委已于2017年3月31日(审计期间)收回购买茶叶款等共11900元。
2.2016年1月5-6日,苏州绿地土壤修复科技有限公司来我市了解并探讨我市现有的污泥处理工艺,并与我市相关部门就环境保护项目投资进行洽谈,由市发改委安排商务接待3餐,属多餐接待。
五、落实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市发改委2008年向市铁路公司暂借款30万元,截至本次审计结束日止,市发改委尚未对该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