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莆田市审计局《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莆市审财报〔202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预算及预算执行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0年预算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项目”问题
“2020年预算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项目”中“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费”300万元,我委2020年已合并在部门业务费中一并申报绩效目标。
二、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低”问题
“2019年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率低或效果差的项目”中“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经费”2019年实际到位金额1万元,实际预算执行率40%。
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2019年6月市政府通过市发改委机构三定方案以后,原价调办职责被划入市发改委价格预警调控科,人员也不再保留,统筹分流到委机关各个科室去,因此,价调办下半年要开展的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也被市发改委价格预警调控科取代,直接影响了本项目支出进度;二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平价商店建设扶持资金纳入各县区政府财政预算,市级资金执行较少。2020年至今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已没有申请该项经费。下一步,我办将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在考虑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将预算编制的内容细化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减少因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造成预算执行率低下的发生。
莆田市信息中心“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12345智能语音项目管理中心实际工作需求功能有较大变动,且根据2020年底省对市12345考核文件要求需新增一些功能,可研方案需要完善和修改。为加快项目进度,我办积极与12345热线管理中心负责人沟通,结合最新考核要求与我市实际情况,目前已基本完成可研方案编制,预计本月组织专家评审。
二、“关于部分预算调整准入把关不够严格”问题
莆田市信息中心“部分预算调整准入把关不够严格”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及市12345热线中心需求,我中心申请12345智能语音项目预算调整170万元。需求调研期间,国家及我省陆续出台12345热线考核指标,我中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多次修改调整,造成可研编制周期加长,项目整体进度延后,未在2020年完成款项支付。目前我中心已制定完善预算管理措施,根据12345智能语音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预算。
三、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问题未及时整改导致财政批复延迟”问题
莆田市信息中心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问题未及时整改导致财政批复延迟所涉及的项目包括了信息化建设项目、莆田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用房土地成本费、“莆惠金服”平台建设项目、市数据中心运行维护及公共平台用房用电费、信息化项目(计划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2020项目尾款)等。造成各有关项目财政批复延迟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未能及时有效衔接相关财务工作,此外各项目负责人未能充分掌握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详细要求,导致绩效目标审核多次被退回修订调整。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集约建设、高效运维,避免重复建设,我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通知》(莆数办〔2021〕2号)文件要求,委托市数字集团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维工作,强化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同时加强财务工作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培训指导。
四、关于“2019年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率低或效果差”问题
莆田市信息中心2019年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率低或效果差的项目为迪爱斯“三台合一”接处警系升级维护建设经费。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问题的纪要》(〔2017〕155号)文件精神,该项目由莆田市公安局提出项目预算申报,市财政安排预算给我单位统筹使用。由于该项目涉及信创改造,可研论证周期较长,导致未能及时采购、支付,预算执行率低。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我中心将委托市数字集团开展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和款项支付,有效提升预算执行率。
五、关于“2020年绩效监控未按规定开展”问题
莆田市信息中心2020年绩效监控未按规定开展的项目涉及莆田数字办机房动环监控系统升级运维服务项目、莆田智慧动员平台。2020年7月底填报第二季度项目绩效监材料控漏报上述两个项目,在10月中旬填报第三季度项目监控材料时发现并补报。今后,我中心将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监管,形成监控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和责任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漏报、错报。
六、关于“存量资金执行率低,形成二次沉淀”问题
莆田市信息中心信息化经费二(市本级支出)(2019年项目尾款)项目资金共结余69.4万元。该资金为莆田市公共资源开评标区音视频改造项目2018年度结转的财政资金,该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建设,因项目启动后项目负责人辞职,同时公共资源开评标区域进行布局调整改造,故该项目未能于当年度完工,导致项目款项无法在2020年按时支出。
七、关于“截止目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未完成”问题
(一)市发改委(含直属单位)现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尚未完成9处,现将相关处置进度反馈如下:
转让变现4处:1. 本委3处房产(城厢区南园社区昌平路154号1层店面、154弄1号603室,胜利北街1555号后院A幢601、602、B幢601),根据莆财资[2020]6号文件精神,转让变现(公开出售),因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不动产证无法办理。下步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事宜。2.原秀屿粮油市场管理中心,根据莆财资[2020]6号文件精神,转让变现(出售给市属国有企业),因已鉴定为C级危房,对方不予交易。下步拟加强与秀屿粮食购销公司沟通,争取达成资产有偿划拨。
资产委托管理(出租)4处:胜利北街1558号原物价办公楼第14-15坎店面、第18-19坎店面、第20-22坎店面、第23-24坎店面,2020年初按国有经营性资产整治有关通知要求已与原租户解除租赁合约,2020年10月后,按莆财资[2020]6号文件等精神,继续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因地段偏僻,暂未租出。下步将继续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
资产划转1处:莆田市信息中心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未完成方面涉及到文献西路办公大楼2坎店面为转让变现的问题。我单位按照莆财资〔2020〕6号文件通知要求,积极征询住建等有关部门,筹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为出售店面做好准备,但由于两坎店面建设时间为上世纪80年代末,年代久远,缺少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建设许可证,导致产权证办理工作停滞,影响两坎店面的转让变现。为加快处理2坎店面转让变现问题,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1〕72号要求,我中心将通过市国资委将2坎店面划转给市数字集团,由市数字集团按照有关规定对2坎店面进行资产管理。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