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早日发挥效益,按照市双随机办工作安排,及《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发改〔2021〕44号)要求,拟于近期对我市2020年度使用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抽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原则。根据闽发改监管〔2019〕390号文件,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检查事项
2020年度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工程进度、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投资完成情况、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的填报情况。
四、检查对象
从2020年度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库(共79个项目)中随机抽取10个项目,占比12.66%。
五、检查时间
拟定于7月下旬开展检查。
六、检查组人员
组长:杨良荣 市发改委评估监管科科长
成员:翁玉庆 市发改委评估监管科一级主任科员
郑 凡 市发改委评估监管科一级科员
相关业务科室人员1名
七、措施要求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组织召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布置会,邀请项目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摇号抽取检查项目,确保抽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优化完善检查方式。检查采用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要求项目单位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的基础上,深入项目一线,实地查看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三)跟踪督促问题整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文通知相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做好跟踪督促,确保监督检查见实效。
(四)及时公开检查结果。通过市发改委网站、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