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20〕160号
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财局):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管理,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的通知》(莆发改〔2020〕53号),对2019年4月15日印发的《莆田市、县区(管委会)三级统一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莆田市、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莆发改〔2019〕154号)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莆田市、县区(管委会)三级发改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执行。
附件:1.莆田市、县区(管委会)三级发改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
2.审批服务事项思维导图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