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仙游林宅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电网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6-15 17:35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发改审〔20221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莆田仙游林宅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电网项目核准报告的请示》(莆电发展〔202218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仙游县经济开发区及周边负荷持续增长的供电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莆田仙游林宅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电网项目(2206-350300-04-01-815490)。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县枫亭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林宅22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1180MVA主变,已建1180MVA主变,远景建设3240MVA主变;建设10千伏出线间隔8个,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及系统二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214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2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六、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节能要求。你司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莆田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审查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证书》(闽2017仙游县不动产权第0003644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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