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审〔2022〕28号
莆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莆田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及配套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轨道〔2022〕7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莆田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及配套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编码:2019-350305-48-01-085875)。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刘厝村。
三、项目单位:莆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地面社会停车场、地面公交车场、地面旅客集散广场、地下空间。其中,市政道路包含2条道路,东西联络线长167.33米,道路红线宽18米;站前道路长908米,道路红线宽9-3.5米。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20465.5平方米,包含地下旅客集散广场、地下出租车场、地下社会停车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估算41913.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905.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641.6万元,预备费3083.78万元,建设期利息282.52万元。资金来源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