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渭阳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13 16:19信息来源: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字号: T | T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莆田渭阳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电网项目的请示》(莆电发展〔2025〕1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荔城区北部、涵江区西部负荷增长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莆田渭阳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505-350300-04-01-757892)。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在渭阳220KV变电站内扩建1台180MVA主变压器,扩建10kV线路8回,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和系统二次工程。远景计划建设4台240MVA主变压器。

  四、项目总投资233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6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六、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节能要求:你司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土地使用证》(莆国用(2015)第N2015002号)和荔城区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意见。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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