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 制定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仙游校区) 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12 16:00信息来源: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字号: T | T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延长湄洲湾职业学院(仙游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期限的函》(莆教函〔2024〕75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文件规定,结合住宿条件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湄洲湾职业学院(仙游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仙游校区)学生公寓1-5号楼(6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900元/生•学年,空调费70元/生•学年(未安装空调不得收取空调费),合计970元/生•学年。 

  二、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对超出定额水电部分,学校按超出部分实际费额对学生收取费用。 

  三、收费单位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按规定向市发改、财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 

  四、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六、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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