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水利局
关于转下达2015年海堤加固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莆发改〔2015〕196号
城厢区、秀屿区发改局和水务局:
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以闽发改投资〔2015〕579号文转下达了我省2015年海堤加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其中:安排我市8个项目,总投资7680万元,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3072万元,地方投资4608万元。现将具体项目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补助资金,中央投资补助应用于主体工程建设,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要切实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足额同步到位。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符合规划、土地、环保、社会维稳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同时,努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所在地发改局、水务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完成后抓紧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三、请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季度首月2日前通过金宏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报省发改委;项目所在地水利部门每季度定期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汇总报市水利局、省水利厅。
附件:莆田市2015年海堤加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表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