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18〕124号
湄洲岛计财局:
为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近日省发改委以闽发改投资〔2018〕221号文下达了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二批)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市湄洲岛污水收集全覆盖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计划详见附件),现转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住建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二、要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签署信用承诺书,并通过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传备案,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对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要加强项目调度。收到本通知后要认真核实完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信息,并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在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备案,每月6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认真执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每年6月初、12月初报告本地区补助资金项目进展情况(附相应佐证资料)。中央补助资金仅用于项目中政府投资部分,切实做到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项目竣工时通知市发改委参与验收。
附件:莆田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二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附件
|
莆田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二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建设 |
建设 内容 |
开工 |
建成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 |
累计 完成 投资 |
计划 下达 投资 |
中央预算内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是否增加地方政府负债(是/否) |
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
建设 内容 |
备注 |
|
莆田市湄洲岛污水收集全覆盖工程 |
新建 |
铺设污水管网40公里。 |
2018 |
2019 |
合计 |
2,600 |
|
|
1,300 |
12% |
否 |
2017-350391-77-01-072336 |
土建施工、工程建设 |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300 |
|
|
300 |
||||||||||
|
地方投资 |
2,300 |
|
|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