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20〕375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农副产品市场供应保障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20〕9号)和《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引粮入莆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发改〔2020〕221号)精神,为鼓励和支持粮食企业积极引粮入莆,经审核,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引粮入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具体补助企业及金额见附件)。请继续积极作为,为我市粮油市场保供稳市贡献力量。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引粮入莆补助资金情况表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