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6〕38号)、《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粮食安全保障和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发改〔2018〕406号)等精神,为提升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粮食产业不断发展,在企业自愿申报、县区发改局的审核推荐基础上,经我委研究,现将市级粮食安全保障和产业发展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发改委安全仓储与科技科反映,联系人:蔡志清,联系电话:0594—2292281。
附件:1.市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补助名单
2.市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补助名单
3.“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经销店奖励名单
4.企业创建品牌名单
5.粮油检测能力提升补助名单
6.粮食安全保障和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