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粮食局 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莆田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18年粮食收购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9 08:49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粮201885号

 

各县(区)粮食(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2018年我市粮食收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公布2018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价商〔2018〕77号)、《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下发2018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粮法〔2018〕55号)、《福建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落实的通知》(闽粮法〔2018〕12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及要求,决定开展我市2018年粮食收购联合监督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包括地方粮食企业、跨地区收购粮食的企业、有收购资格的个体户等。重点是国有粮食购销公司。

 二、检查方式

(一)全面检查。各县(区)粮食(分)局对本地夏粮和秋粮收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重点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三)联合执法检查。与工商、物价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毗邻地区粮食局开展粮食收购行政执法合作。市粮食局将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和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同时配合省粮食局开展巡查。

三、检查内容

各地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修订)规定的检查事项,对照预案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全面深入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核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收购,取消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委托收储库点的政策性粮食收储资格。

二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坚决纠正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及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粮食等行为。

三是检查收储库点是否严格执行了最低收购价等政策,督促委托收储库点做到敞开收购,不停收、不拒收,坚决查处“转圈粮”、违规竞买政策性粮食等行为。

四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兑付了“粮食直补资金”和售粮款,坚决制止套取、挤占、挪用粮食直补资金行为,严禁向农民“打白条”。

五是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存在违反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粮食收购安全生产预案和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坚决制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仓房和已报废仓房储存粮食,以及超设计标高、超设计容量储存粮食,必须确保售粮农民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储粮安全。

六是检查订单粮食收购者是否把好收购粮食质量关,是否在收购前对粮食进行质量、卫生等指标检验,是否备好必要的粮食质量检测设备,从原粮验质到粮食入库,层层把关,环环检验,杜绝非标准粮入库。

七是检查粮食收购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亮照经营; 是否有超范围经营以及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八是检查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检查时间

检查与粮食收购工作同步进行,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粮食收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粮食、工商及物价部门三家联合的粮食收购联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针对收购政策的变化调整,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收益。

  (二)注重联合检查。粮食部门要与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抽检力度,有效掌握收购主体执行政策情况,密切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开展执法协助,突出各相关部门执法优势,共同维护粮食收购市场流通秩序。

  (三)认真组织实施。深入粮食收购现场,采取抽查、巡查、暗查等形式,对各收储库点正在收购和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和租赁库点以及市场化收购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检查文书,建立检查工作档案,健全检查工作日志,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整改及处理等情况,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处置问题。主动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和时刻接受社会监督。为了强化监管,在今年粮食收购期间,市粮食局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全面受理全市范围内的涉粮、涉质投诉与查处跟踪工作,对各类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做好通报总结。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同时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情况在夏粮、秋粮收购结束后及时报送市局粮食监督检查科。 

     附件:2018年莆田市粮食收购联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莆田市粮食局     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莆田市物价局

2018年7月17日




附件

2018年莆田市粮食收购联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市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经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2018年粮食收购联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文栋   粮食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德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建水   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林国煌   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科长

      谢国忠   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长

         宝坤   物价局物价检查分局负责人

         黄兆敏   市粮食局涵江粮食分局副局长

        李东华  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员

     陈斯聪   物价局物价检查分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粮食局监督检查科,林国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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