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粮食(分)局:
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革管理措施的通知》(闽粮法〔2018〕254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8〕106号)精神,我局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进行认真研究,按照“优化准入服务”方式制定了具体管理措施,包括申请指南、办事流程图、监管措施、审查工作细则等四部分内容。现将操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莆田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指南
2.莆田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办事流程
3.莆田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监管措施
4.莆田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查工作细则
莆田市粮食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