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19〕207号
各县(区)发改局(粮储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19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发改价商〔2019〕281号)转发给你们,2019年我市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0元、中晚籼稻126元,请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