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20〕137号
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财局)、市储备粮管理公司: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201号)转发给你们,2020年我市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1元、中晚籼稻127元,请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