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确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11:23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发改〔202274

 

 

 

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划统计局):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莆田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科学布局、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原则,将在全市范围内重新申报认定一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进一步充实应急保障网络,有序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发挥应急保供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确认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包括应急储运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保障中心五种类型。

(一)企业申报。依据《莆田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粮食收储、粮油加工、贸易、军粮供应、放心粮油企业、大型商超和电商平台等符合办法要求的涉粮企业申报应急储运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和应急供应网点。在企业自愿前提下,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步审核。各县(区、管委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结合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保障需要,衡量企业综合条件基础上,从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中选出若干家向市发改委推荐(每个县区从各自确定的应急供应网点中择优推荐2-3个作为市级应急供应网点,且有应急保障经验的企业可优先考虑纳入备选)。市发改委结合我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总体布局、功能配备、企业综合能力等因素,从县区级推荐的企业中审核拟定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

(三)实地查看。市发改委对县(区)上报备选企业的储运、加工、配送和供应条件等进行实地查看,无异议的按办法规定程序确定为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具备应急供应、加工、储运、配送中两种功能及以上的企业直接确定为市级应急保障中心。

(四)签定协议。确定为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后,市发改委将与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约定权利、责任、义务,并授予牌匾。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保障企业要及时响应,认真履行承诺,接受统一安排和调度,切实做好应急粮食的加工、配送、储备和供应工作。

(五)逐级备案。各县(区、管委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信息以采取书面方式,逐级备案并报上级,并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录入企业信息,逐级提交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

1莆田市市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认定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所有检化验仪器及检验能力清单、自有(租赁)运输车辆证明材料,经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有效;

4粮食加工企业加工生产线设计能力证明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代表能力等)

5莆田市市级应急加工保障承诺书。

(二)申报市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提供下列材料:

1莆田市市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认定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莆田市市级应急供应网点保障承诺书。

(三)申报市级粮食应急配送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

1莆田市市级粮食应急配送企业认定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自有(租赁)运输车辆、运输能力、周转仓容、装卸设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莆田市市级应急储运保障承诺书。

(四)申报市级粮食应急储运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

1莆田市市级粮食应急储运企业认定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自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原粮、成品粮储存仓库和装卸设施证明材料;

4莆田市市级应急储运保障承诺书。

三、监督管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一)建设完善应急保障网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每个街道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各环节功能,建成上下联动、功能齐全、协同高效的粮食应急保障网络。要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实施动态管理,应急保障企业数量把控上要坚持合理布局、功能齐全、先进后出、动态调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调整。粮食应急保障网络要分级建设、分级管理、优进劣退,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末,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更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信息或对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并向市发改委报备。

(二)强化应急保障主体意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经确定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等信息及时给予公开,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应急保障企业的身份认知度和品牌认同感。要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和商业存粮,及时全面掌握粮食应急保供主体的运营状况。要制定应急演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应急保障企业应急时灵活能动、协同高效。

(三)提升应急保障企业能力。鼓励应急加工企业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效能,倡导适度加工。加强应急保障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粮油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必须纳入原粮追溯信息平台,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质量抽检工作,鼓励企业建立质量检验自检室或配备质量检验快检设备。

(四)加强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及时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应急保供中的困难,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企业应急保障的补助、奖励,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同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适时对应急保障企业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对进入应急状态或启动粮食应急后,无故拒绝履行政府应急保障任务的,要给予处理。

四、应急保障企业申报材料报送

应急保障企业的申报确认是高质量建设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划统计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布局,切实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应急保障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并于325日前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市发改委安全仓储科。联系人:佘瑶函,联系电话:0594-2292280

 

附件:1莆田市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申报表

      2莆田市市级应急保障企业承诺书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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