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21〕265号
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划统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莆田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实行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7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6项。
二、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划统计局)应及时编制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划统计局)对收费政策有变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新的政策文件,并每年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四、本通知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规定,按国家或省新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莆田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