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流域综合规划获批复
发布时间:2013-02-13 00:00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字号: T | T
继2012年底国务院批复长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后,日前,国务院批复了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流域综合规划。至此,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部得到国务院批复。

  综合规划提出,应统筹处理好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关系,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综合规划分别研究制定了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的目标和任务。

  此外,各流域分别确定了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通过实施生态调度,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环境需水要求。突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了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规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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