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水利局
关于转下达2012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一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秀屿区水务局,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市金莆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以闽发改农业[2012]1033号文转下达了《2012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发改投资[2012]2127号),其中:安排我市3个项目,总投资115227.16万元,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4761.76万元,地方投资25654.4万元。现将具体项目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们按照中央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统筹安排好各项资金,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实物工作量的考核,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符合规划、土地、环保和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同时,要努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请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项目的跟踪调度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要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在金宏网“项目管理系统”上填报项目实施进展信息,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一个月本地区的项目建站情况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水利部门、项目业主应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实施进展、投资计划完成和资金到位等情况上报市水利局、省水利厅。
附件:福建省2012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表(莆田)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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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处,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市政府办公室,市财 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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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