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08 14:50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发改〔2014170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转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社会[2014]390号)下达我市中等职业教育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支持莆田市技工学校教学楼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附表)。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局,请你局督促莆田市技工学校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法律、法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监理和建设。

二、严格建设规模和标准。要按照已经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

三、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管理。加快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发挥中央资金应有效益。

四、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项目业主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人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及时落实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及时发挥投资效益。

五、做好项目建设信息报送。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于每月1日前向我委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到位等情况,以便我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莆田市中等职业教育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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