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14〕278号
湄洲岛计财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4年为民办实事》(闽委〔2014〕1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了我省2014年十个渔港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闽发改农业〔2014〕735号),其中:安排我市二级渔港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内资金260万元。现将项目投资计划转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霞浦县长春镇斗米二级渔港等十个渔港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14〕735号)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