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转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污水管网
工程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莆发改〔2015〕144号
市水利局,仙游县发展改革局: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以闽发改区域[2015]419号文分解下达我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2个项目,分别是莆田市环湄洲湾北岸尾水排放管道工程、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500万元。相关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规定,认真抓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规范资金使用,对中央补助投资,切实做到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认真落实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第一年负荷率应达到60%,第三年开始应达到75%以上。各项目主管单位按照附件格式于每月29日前将截止当月止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书面报告上报我委(附电子版),并在“项目动态监测系统”按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及时填报更新。我委将不定期开展项目稽察。
联系人:张羽,传真:2298744,邮箱:2289150@163.com。
附件: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5]419号;
2.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表(格式)
3.重大工程进展情况报告(格式)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